关于坪山新区坑梓办事处秀新旧屋村范围认定事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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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8日发表
秀新新兴街旧屋村范围认定事项已经我局2011年第1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根据《深圳市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及坪山新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范围认定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对秀新新兴街旧屋村范围认定事项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自2011年11 月11日至2011年11 月17 日。公示地点为坑梓办事处秀新社区工作站(坑梓办事处人民西路32号)、旧屋村现场(坑梓办事处新村东路12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
联系电话:0755-28297942,传真:0755-28297942。
特此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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