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大亚湾核电站厂区主泵维修中心厂房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的通告
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来文办理大亚湾核电站厂区主泵维修中心厂房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手续,该项目位于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G1***01-0034号宗地,该宗地总用地面积为1410739.92㎡,该项目于2016年6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土建许字DP-2016-0001号)。现用地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原已批总平面图进行局部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
建筑层数由地上三层修改为地上一层(含三层夹层)。
以上调整内容详见修改后总平面云线圈注部分,调整后的经济技术指标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土地合同补充协议及相关文件中的规定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对该项目总平面修改予以公示,公示期十个工作日(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24日)。如对该项目总平面修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
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303办公室(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邮编:518108)。相关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在公示期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我局将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公示期满如无人提出申请,我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本通告内容及修改前后的总平面图等具体内容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www.szpl.gov.cn)及项目现场一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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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改前总平面图
2.修改后总平面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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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改前总平面图.jpg
2.修改后总平面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