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兴企沙龙首次走进珠海
7月6日,“以法兴企”兴珠海——第十九期文化沙龙活动在珠海举行,这也是该活动首次在珠海举办。活动由广东省法学会、羊城晚报报业集团等单位联合主办。当天,来自法律界的专业人士为珠海140多家企业负责人分析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中国法学会会员处副处长李刚,中国警察协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珠海市委副书记赵建国,珠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张强等出席了活动。
“以法兴企”活动自2015年开始举办,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政企活动为主,是广东省法宣会利用自身优势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表现。
来自珠海罗西尼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提问,他们公司产品“8633系列手表”已注册外观专利,因为产品畅销而屡次被人仿制并在实体市面销售,除了字面上的品牌标识不一样、表盘颜色稍有区别外,其他外观均为一模一样。在侵权主体已经注销的情况下,企业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政府在知识产权监管方面有什么措施?
珠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秘书科副科长洪霞回应,企业遇到侵权行为,有三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一种是通过民事诉讼方式维权,一种是通过行政执法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另外一种就是由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打击。洪霞解释,当企业发现侵权金额没有达到一定的标准时,一般都是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维权,当侵权达到一定数额时,企业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构成犯罪的,将由公安机关来打击。她建议在此类案件中,企业要做好提供证据等工作。
洪霞表示,近年来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越来越强,政府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也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珠海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做得比较靠前,公检法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机构进行联合执法。她说,珠海经侦部门专门成立了咨询立案窗口,企业遇到相关问题,可以第一时间寻求帮助。
洪霞建议企业,要重视企业专利保护,提高防范意识,条件允许的企业可以成立专门的专利机构,专人负责。
(摘自2018-7-10《羊城晚报》第ZXA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