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施工(监理)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同类工程经验要求的设置并试行菜单化操作的通知
深建市场〔2009〕20号
各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各招标代理机构,各招标人,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招标人对施工、监理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同类工程经验要求”的设置行为,从程序上防范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生,我局根据《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深府〔2008〕86号)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办发[2009]27号文件《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对“同类工程经验要求”设置问题进行了规范,并在房屋建筑工程、市政道桥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中试行菜单化操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86号文规定,施工、监理招标中,对于桥梁、隧道(涵洞)、燃气、软基处理、高边坡支护、深基坑支护、大型钢结构、港口、电力、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大型房屋建筑、大型水厂、轨道交通工程、大型地下建筑、水库、海堤、河堤、水闸、大型泵站、大型污水处理厂等技术特别复杂、施工有特殊要求或者采用新技术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可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合理设置必要的同类工程经验。其中,大型房屋建筑是指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或工程造价不小于1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其他工程中的“大型”均指“一级资质企业方可承接的工程”,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达到5米及以上,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相邻设施较复杂的建设工程基坑,高边坡是指高度大于6米(含6米),或者高度虽不足6米但地质条件复杂的高大边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可要求招标人就同类工程经验设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组织专家论证。
二、设置的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指标应仅限于工程规模、类似的特殊结构形式、类似的特殊施工工艺等方面,且应符合本次工程招标的内容。同类工程经验中设置的工程造价、建筑面积、道路长度等规模性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发包工程相应指标的50%;建筑物高度、桥梁或梁板跨度、基坑深度、隧道截面积、燃气压力等技术性指标不作折扣要求,但不得高于本次发包工程的相应指标。
三、“同类工程经验要求”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设置的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工程项目的数量仅限于1个。
(二)设置的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工程项目的时间范围不得少于3年。
(三)以下指标的选择不得超过3项:
1.工程规模是指工程造价、建筑面积、建筑物层数、高度、长度、跨度、燃气管道压力、电力工程装机容量、深基坑深度等;
2.类似的特殊结构形式是指对结构形式的特殊要求,如桥梁工程的悬索结构或拉索结构、大型钢结构的空间网架结构或桁架结构等;
3.类似的特殊施工工艺是指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如隧道工程的盾构施工法、高层建筑的滑模施工法、软基处理采用的排水与堆载预压法和强夯法等;
4.特定的专业工程是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根据本通知第一条可设置同类工程经验的专业工程,如大型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招标中包含的大型钢结构。
每一种类似的特殊结构形式、特殊施工工艺或特定的专业工程均应视作一个指标。
(四)大型房屋建筑工程设置“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时,只可要求具备一定规模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经验,其工程经验的后缀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不得排斥其他功能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得出现“不含……”字样。
其他工程设置“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时,其工程经验的后缀仅限于本次招标工程的名称,如桥梁、隧道(涵洞)、软基处理、高边坡支护、地铁车站工程等。
四、对于未设置“同类工程经验要求”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具备在深圳的施工(监理)经验,但对施工(监理)经验不得有任何限制。
五、对已按规定设置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如招标投标监管部门收到有围标串标投诉或发现有围标串标嫌疑的,可要求招标人取消或降低“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六、自2009年11月1日起,我局将在房屋建筑工程、市政道桥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中,试行“同类工程经验要求”设置菜单化操作(详见***),并将视执行情况对菜单进行部分调整,并逐步在其他各类工程中全面推广。招标人在选择菜单时,必须遵守以上各项规定。
对已实行菜单化操作的工程类别,个别工程确因情况特殊,无法按菜单化设置“同类工程经验要求”的,招标人须提出申请并报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批准。
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0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