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眼山小区后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范围的公示
龙眼山小区后边坡位于石岩街道龙眼山小区内,该项目主要对龙眼山小区民房后方较危险边坡进行加固处理,部分用地位于基本生态线控制范围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上段项目属于“市政公用设施”,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公示时间为2013年10月 9日-11月7日),在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的规划建设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联系。本公示自公告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陆下列网站进行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http://ba.szpl.gov.cn/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27820668 传真:27820107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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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坐标)及工程范围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