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保待遇提高逾10
珠海10所高校的大学生今年将享受到更高的医保待遇。从7月1日起大学生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含门诊统筹),医保待遇和缴费标准都将有所提高。在缴费标准方面,政府加大了财政补贴,补贴标准由145元提高到250元,个人缴费也将由85元提高至100元。同时,大学生的医保待遇也将提高10%以上。
珠海于2006年启动了大学生医保工作,2010年9月又出台政策,将政府补贴覆盖到10所高校10万名大学生。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又发布了《关于珠海就读的大学生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从7月1日起,大学生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含门诊统筹)的年度筹资标准按我市新的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和门诊统筹标准执行。
据了解,在政府补贴方面,补贴标准由145元提高到250元,其中225元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5元入门诊统筹基金。个人缴费则由85元提高至100元,其中75元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5元入门诊统筹基金。
提高了筹资标准,大学生看病享受的医保待遇也将提高10%以上。《通知》规定,7月1日起,大学生在社保年度内住院 (含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一级医院就医:医保报销比例为90%。二级医院就医:2万元及以下部分(含自付部分,下同)报销比例为75%,其余报销90%。三级医院就医:2万元及以下部分报销比例为70%,其余报销90%。此外,单价在1000元及以上的一次性材料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
每年的9月1日至10月31日,各院校将统一为大学生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大学生每学年参保缴费后,待遇享受时间从当年9月1日起至次年8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