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2012上半年多项行政绩效指标为优
9月5日上午,光明新区召开行政绩效评估工作会,通报新区上半年行政绩效评估工作情况,并对下阶段工作作安排部署。新区党工委书记田夫,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张恒春,新区领导罗晓波、乔宏彬等参加会议。
市政府《深圳市2012年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考核新区行政绩效评估指标共33项,内容覆盖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四个方面。评估结果显示,新区有17项指标评估区域在绿区(即“优”);15项指标评估区域在蓝区(即“良”);1项指标评估区域处在黄区(即“中”);无处于红区的指标。33项评估指标中,除11项年度指标及在半年评估中3项采取默认分值的指标外,实际参加评估的指标共有19项。
田夫在会上表示,绩效考评是市委市政府对新区的政治要求,是衡量新区工作能力、工作效果的标尺,是检验新区各部门协同合作的“试金石”。各部门要出实招、重实干、办实事、求实效,确保各项工作真正符合新区群众的根本利益。他要求,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同时,加强督查落实,开展经常性督查、***性督查和阶段性督查;要加强考核奖惩,进一步加强考核,从严要求;要加强统筹兼顾。把搞好绩效评估与推动工作落实,加快项目建设结合起来,形成推动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与开展新区各街道、各部门绩效评估活动结合起来,确保市、区两级绩效评估活动成绩“双丰收”。
张恒春对新区各单位在上半年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就做好下阶段工作,张恒春要求,要明确目标,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各单位要做到:及时沟通反馈,开展工作的同时要明确工作重点,突破薄弱环节;及时动员部署,把握好整体工作情况,及时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及时协调推进,加强协作,及时提出问题并加以解决。
会上,新区各部门负责人分别作了总结发言和工作部署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