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关于对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院不良行为的通报
各镇(街)、开发区,有关单位:
荔城街夏街大道污水管道工程(下简称夏街大道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定联合体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主)、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院(成)为勘察设计单位,该工程实施后存在新建管道满水运行、排水不畅、淤堵严重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夏街大道项目勘察设计成果有误。根据物探和设计资料,新建d1200管道接入沿江西路的现状主干管道,设计新建管网接驳标高为4.24m,现场实测现状主干管管底标高为4.84m,新建管道标高低于现状主干管道标高0.60m,联合体单位勘察设计成果与现场实际不符。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前未对管道标高进行复核,盲目施工,以致新建管道高水位运行。
(二)项目高水位运行影响周边部分管网接驳。受夏街大道项目管道满管运行影响,夏街涌流域其他项目部分污水支管和排水单元接户管无法进行接驳,影响沿线的错混接排查和雨污分流改造进度,严重影响夏街涌合流渠箱全面完成清污分流工作。
二、处理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经研究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建设单位牵头,针对勘察成果、设计方案存在的问题及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对照相关规范及文件要求,按照合同条约对联合体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主)、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院(成)采取罚款、返工或赔偿等措施严格处理。
(二)由联合体单位牵头,各参建单位配合,对夏街大道项目接驳点高程问题进行进一步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出具切实可行的项目整改方案,施工单位全力实施。
(三)联合体单位务必严格按要求落实整改,如态度恶劣、拒不整改造成不良的后果,建设单位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进行严肃处罚,我局将视情况根据《广州市水务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的评分标准进行扣分并上传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管理系统,以及按照《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处理指导意见(试行)》(穗增水〔2021〕3号)列入增城区“限制准入名单”并通报有关部门。
各水务工程参建单位引以为鉴,举一反三,对上述问题自查自纠并积极整改,统筹好工程进度与工程质量安全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及时发现并报告工程建设中的不良行为。
专此通报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