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阳光鹏程社工服务中心变更登记公告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经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局审批同意,准予深圳市大鹏新区阳光鹏程社工服务中心变更登记,现将有关变更登记事项予以公告。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阳光鹏程社工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32M。住所由“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延安路下径心综合楼二楼”变更为“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布新社区布新路66号二楼”;法定代表人由“符霖”变更为“黄惠泽”;业务范围由“为有关单位、社区、家庭、个人提供专业化社工服务;对有需要人士提供心理咨询、精神慰藉等社工服务;开展社区邻里互助和社会关爱活动;开展社会工作方面的课题研究,宣传讲座及学术交流活动,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社会工作方面的政策咨询和建议;承接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委托的社区服务等社工类项目”变更为“为有关单位、社区、家庭、个人提供专业化社工服务;对有需要人士提供心理咨询、精神慰藉等社工服务;开展社区邻里互助、社会关爱、应急救援等活动;开展社会工作相关的课题研究、宣传、学术交流、服务督导与评估及人才培养;承接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委托的社区服务等社工类项目;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社会工作方面的政策咨询和建议”。变更登记日期:2019年3月6日。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