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文书送达公告(案发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福和永兴村永兴八路56号旁简易厂房)
2020年8月1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福和永兴村永兴八路56号旁简易厂房进行检查,现场依法扣押标有“Mobil(美孚)”标识的润滑油空瓶(4L)168个、润滑油空瓶(1L)240个、瓶盖2500个、标贴450个、纸箱1630个;标有“Castrol(嘉实多)”标识的润滑油空瓶(4L)102个、瓶盖1050个、纸箱2250个;标有“壳牌”标识的润滑油空瓶(4升)220个、润滑油空瓶(1升)120个、纸箱420个。现场当事人不明确,本局于2020年8月14日立案调查。
本案当事人经调查后仍无法查明身份,当事人不明确。2020年11月12日,本局依法作出处理上述涉案物品的决定。
因本局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上述文书,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五)项规定,采取公告方式送达上述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穗增市监(三科)物处字〔2020〕14号《当事人不明确物品处理决定书》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6日
(联系人:戴思行、许立青;联系电话:020-82751629;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飞扬西路28号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山诗意服务区;邮编:51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