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花都区城市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花都区城市管理局
2010年12月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花都区城市管理局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的指标统计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花都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人:廖申兵,联系电话:36808218。
一、概述
2010年,区城市管理局立足职能,紧紧围绕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重点以及市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州市《2010年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穗府办〔2010〕18号),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政务信息工作为局领导决策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服务。
一是夯实基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我局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法规、制度,通过以会代学、以会代训形式,提交高信息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形成了学习《条例》、用《条例》的良好氛围,为《条例》的落实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二是突出重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政务信息是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参考的重要依据,是联系上下、沟通左右,及时反映工作情况的有效途径,也是满足公民知情权的一条重要途径。我局主要领导非常重视,亲自过问,经常利用各种时机强调政务信息及信息公开重要性,督促信息公开任务落实。安排专人对我局政务公开网站内容进行管理,加强日常的维护和信息的更新,做到公布的政府信息及时有效,满足了社会对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信息的需求。以分管领导为组长,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继续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职信息员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我局已将政务信息工作纳入单位年终考核目标,落实制度,明确责任。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经常部署、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召开会议,及时分析和总结政务信息工作,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了“四结合”:一是将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与目标考核相结合;二是将政务公开项目与服务承诺相结合;三是将政务公开范围与开展行风评议相结合;四是把政务公开内部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促使政务信息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把握质量,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精品意识”。按照信息为领导服务的原则,在确保信息公开的重点同时,着重在信息编辑、报送质量上下了功夫。坚持“真实、实用、准确、严谨”的原则,对编辑的每一条信息都从内容、文字、反映角度、挖掘深度等各个方面严格把关,精编细选,字斟句酌,在信息的时效上突出一个“快”字,在信息内容上突出一个“实”字,坚持把群众最关心、能方便市民办事和对城市管理工作影响较大的信息作为公开重点。为了提高政务信息质量,我局还安排两名具有一定文字能力的同志担任信息员,并参加了区委区府办组织的综合调研(文稿)信息员培训,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我局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程序开展政务信息工作,不断完善和丰富信息内容。政务信息工作比以前有了长足的进步。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花都区城市管理局2010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1条:《关于征求〈花都城区“水浸点”改造方案〉意见的函》。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花都区城市管理局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布信息;二是通过《今日花都》报以及《情况快报》、《花都城建》等杂志发布信息;三是通过花都电视台、广播电台发布信息;四是通过城市管理局网站发布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无)
四、咨询情况
花都区城市管理局2010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545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533次,当面咨询接待12次,网上咨询0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无)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尽管我局政务信息有了一定的进步,但由于市政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时间还不长,报送、发布的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内容比较单一、信息报送的时效性有待加强。
下步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对照办法,认真清理我局市政园林环卫公用事业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二是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城市管理政务信息的发布和报送,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加强调研,多编发侧重反映问题和指导工作的政务信息。三是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进一步提高市政园林局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
七、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无)
(二)附表
附表1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 数 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699 |
其中:城市管理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数 | 34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344 |
《今日花都》报刊登信息数 | 221 |
《情况快报》、《花都城建》杂志刊登信息数 | 4 |
花都电视台、广播电台发布信息数 | 96 |
附表2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 数 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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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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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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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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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子邮件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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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上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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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函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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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形式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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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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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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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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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予公开答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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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息不存在答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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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答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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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内容不明确答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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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 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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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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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12 |
次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533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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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申诉情况统计 单位:件
指标 | 数 量 |
行政复议数 | ∕ |
行政诉讼数 | ∕ |
行政申诉数 | ∕ |
其中:对本单位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