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
加强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推进文化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实施意见》指出,要把离退休干部活动阵地、学习阵地建设纳入公益类文化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单位性质尚未明确的,结合实际情况划入公益类事业单位。加快建有一个规模适当、功能设施齐全、能基本满足本地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需要的活动场所。党委、政府要加大支持力度,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强化运行管理经费保障。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和活动场所要为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创造条件,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场所要探索服务社会的途径和方法。加强网络学习交流平台建设,注意用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全省老年教育等资源。鼓励整合老干部活动中心(馆、室)、老干部(老年)大学、社区教育机构和老年文化活动场所等资源开办离退休干部党校。
发挥离退休干部的优势和作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
《实施意见》指出,要发挥离退休干部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充分凝聚和释放正能量。坚持深入开展以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为主要内容的正能量活动,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助力党委、政府工作,弘扬主旋律、传递好声音、增添正能量。按照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志愿服务活动,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我省经济发展、创新创造、脱贫攻坚、民生改善、生态建设、依法治省、党的建设和民族团结、社会公益、关心教育下一代等各项任务上来,鼓励退休专业技术人才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政院校、新型智库、科技园区、专业服务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开展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技术推广和志愿服务。各级党委、政府出台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改革举措前,要注意听取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建议。要为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组织开展正能量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条件支持。要积极宣传离退休干部先进典型,大力营造离退休干部增添正能量、全社会关爱离退休干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