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加强依法治村(社区)工作
(1)因地制宜,全面制定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针对村(社区)依法自治中的矛盾纠纷等各种问题,积极指导各地制定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坚持突出四性:一是广泛性,由村(居)民自己提出哪些事项需要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二是合法性,制定程序和内容合法,不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三是针对性,既明确什么不可为,又规定违反后怎么办,达到规范和约束的目的;四是操作性,违规处罚轻重适度,既不激化矛盾,又能通过处罚真正达到教育、警示、约束的作用。截止目前,全市2361个村、285个社区全面制定规范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基本实现一村(社区)一约。
(2)送法下乡,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印发《巴中市法律进乡村(社区)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防灾减灾知识、流浪未成年人保护、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等多种宣传活动,印发《巴中市法律进乡村(社区)宣传读本》、《机关干部学法读本》、《巴中民政便民服务手册》、《社会组织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口袋读本》等1.5万余册,基本涵盖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
(3)以点带面,深入开展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根据《四川省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指导标准(试行)》,积极指导村(社区)加强组织建设、民主建设、法治建设、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谐发展等,大力创建法治村(社区)。今年3月,巴中市恩阳区钟家坝村、平昌县元山镇中岭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表彰为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0月,巴中市巴州区花溪乡新庙村、通江县诺江镇谢家坝社区被命名为全省依法治村(社区)示范村(社区)。同时,各县(区)也积极开展了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并以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引领推动依法治村(社区)工作在各村(社区)全面开展,实现全参与、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