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机关事务管理办完成第一批区政府职能部门搬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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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1日发表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集中办公,实现高度融合”的指示精神,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在区委办区政府办的领导和具体指导下,克服困难、主动对接、提前布局,研究草拟并报批印发了《黄埔区办公用房分配方案》,随即明确承担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类且职责全覆盖的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和林业园林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审计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民防办8个职能部门作为第一批搬迁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主动与8个单位沟通且达成共识,与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并得到大力支持,确保了10月8日完成第一批职能部门的搬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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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03:20:5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