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高镇辖内河涌两岸河堤绿化整治监理服务交易公告
经江高镇行政办公会议纪要(云江府会纪〔2021〕4号)批准,江高镇辖内河涌两岸河堤绿化整治项目资金已落实,江高镇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现通过网上随机抽取方式选定监理服务单位。
一、项目名称:江高镇辖内河涌两岸河堤绿化整治项目监理服务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发包人: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生态环境保护办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36796707
四、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
2.项目概况:茅山引河沙溪村段至勤星村段河堤绿化整治服务,约16160平方米,包括绿化处理、生态乔木布置、生态灌木布置、生态植被布置、生态景观布置等。总投资额390万元,建设服务费386.8万元。
3.承包内容及规模:完成江高镇辖内河涌两岸河堤绿化整治项目监理服务工作。
4.发包价:暂定102960元(最终以审批部门审批的金额及系数为准)。
5.承包方式:详见合同
6.服务期要求:从建设服务单位监理服务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算,至建设服务单位办妥验收结算且保修期结束止,包括本项目的建设服务准备阶段、建设服务阶段、建设服务验收结算阶段等全过程建设监理服务。
五、交易公告及报名时间:从2021年9月2日00时00分至2021年9月6日23时59分,网上确定随机抽取单位时间:2021年9月7日09时30分。
注:1.交易公告发布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
2. 交易公告在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广州白云限额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gzxegc.com/)发布,发布交易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需通过广州白云限额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gzxegc.com/)、区级“三资”管理平台、村务公开栏、村务公开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公告。若不同途径发布的公告内容不一致,以广州白云限额工程交易平台发布的内容为准。
3.如发包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公告发布时间,因此导致交易时间发生变化的,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4.承包意向有效期:7日历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起计)。
六、本公告的修改、补充材料在广州白云限额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gzxegc.com/index.html)网站发布。
七、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一)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函》。
(二)承包意向人已进入白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企业库。
(三)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发包人书面拒绝的承包人(拒绝参加本次项目的企业名单见***3)。
(四)承包意向人按发包公告要求报名
八、网上随机抽取时间及地点
(一)网上随机抽取时间:公告结束后第1个工作日。出现网络中断的,可以顺延1个工作日。
(二)网上随机抽取地点:广州白云限额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gzxegc.com/index.html)。
(三)网上随机抽取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
九、承包候选人选取方式:
(一)报名登记的承包意向人达到3家以上的,以网上随机抽取方式从报名单位中依次选取第一、第二和第三承包候选人;
(二)报名登记的承包意向人只有2家的,以网上随机抽取方式从报名单位中依次选取第一、第二承包候选人;
(三)报名登记的承包意向人只有1家的,可以直接确定其为承包候选人。
如第一承包候选人为“拒绝参加本次项目的企业名单”中的企业,则推荐第二承包候选人为第一承包候选人,以此类推,如第一、第二、第三承包候选人均为“拒绝参加本次项目的企业名单”中的企业,则本次摇珠失败。
十、随机抽取结果将在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广州白云限额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gzxegc.com/)公示,公开接受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随机抽取结果需通过广州白云限额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gzxegc.com/)、区级“三资”管理平台、村务公开栏、村务公开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公示。若不同途径发布的公示内容不一致,以广州白云限额工程交易平台发布的内容为准。
十一、承包意向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承包候选人有异议的,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由发包人负责解释和处理。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生态环境保护办
异议受理电话:020-36796707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江府路1号二楼202室
十二、发包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承包意向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详细地址:白云区江高镇,自2021年8月17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1:承包意向承诺函.docx
***2:江高镇辖内河涌两岸河堤绿化整治项目委托监理合同.docx
***3:拒绝参加本次项目的企业名单.docx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生态环境保护办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