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街下属企业集体物业公开招租公告
一、物业的有关情况
物业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上九路八甫水脚16号
出租面积:50㎡。
配套设施:有水电及厨厕。
合作方式:租赁
招租方式:公开招租、择优选择。
招租方向:住宅,不可将该物业用作危险、污染性产品的生产、存放及销售;不得用作餐饮。未经我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给他人使用或调换使用或以其他形式给予他人使用。
招租对象: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租 期:租期为叁年(租赁期满,如有意续租,必须按出租方规定参加新一轮公开招租)。
租金底价:2350元/月(意向承租方须提出不低于底价的租金),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5%。
物业涉及优先权,优先权人:何丹丽(身份证号:4401***********121)
二、招租程序
(一)本物业招租公示期为挂网之日起5天(从2019年11月25日起至2019年11月29日止),有意者可于这段时间内致电联系人了解具体招租流程、物业情况。
(二)意向承租方须在招租公示期内向出租方缴纳保证金2350元,并领取《租赁申请表》、保证金收据等。
保证金说明:保证金只收取现金。招租结束后,最终承租者的保证金转为租赁保证金,其他申请人的保证金于公开招租结果公示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收据无息退回。意向方递交《租赁申请表》后,单方面撤回其申请,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举行现场会议(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会议收取申请材料并检查其有效性,申请人签名确认自己的申请内容。
(四)现场会议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承租资格先后顺序,与候选承租人洽谈合同细节和签订《承租意向书》,并在企业办公室门口张贴《公开招租结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向承租人发出《物业承租权确认通知》。
(五)承租人在收到《物业承租权确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我方签订《租赁合同》,无息退回其保证金,按合同要求收取租赁保证金。逾期不来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保证金不予退还,该物业重新进行公开招租。
三、意向承租方报名日期、地址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1月29日(周六、日除外)。
2、地址:荔湾区文昌南路兴贤坊34号之一,二楼。
3、电话:88907***9、136****6161(联系时间为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4、联系人:谢***
广州市荔湾区华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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