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穗天食药监公告〔2017〕7号
2017年1月17日,我局依法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3号首层(部位:111A)的广州昭科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并依法扣押了该场所内的标示为“东阳光冬虫夏草黄杞复方胶囊”产品5盒。经调查,涉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郭明霞,公司工商注册名称:广州昭科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号:441****1580584。
因当事人(上诉涉案物品所有人)至今仍未按期到我局接受调查和处理,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限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到我局林和食品药品监管所接受调查和处理。逾期不到,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涉案物品予以没收,并且不免除当事人其他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3日
联系人:谭旺才,李祯;电话:020-38267605;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205号。
公告原文件:公告(穗天食药监公告〔2017〕7号).ceb(请点击左边链接查看公告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