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辞劳苦连作战化解纠纷促和谐——沙东街一天内成功调处两宗纠纷
2011年1月18日,一位行动不便、情绪异常激动得老太太哭闹着来到司法所,嘴里不停地说着一些无法听懂的家乡话,司法所叶所长没有被老太太的异常吓住,而是端上一杯热茶,扶着老太太坐下,并不停地安慰老太太说:“不用急,有事慢慢说,只要我们能做到的,我们绝不会不理。”春风细语的安慰明显感动了老太太,坐下片刻,老太太叙说着事情的缘由(由于老太太说的是湖南家乡话,工作人员费了很长时间才弄清楚事情缘由):原来老太太叫姓张,61岁,多年来长期患有腰痛病,2010年5月30日因腰脚痛到位于甘园市场的诊所看病,当时医生给其打了针治疗,之后,因疼痛加剧,要求门诊部负责任。先后多次到天河区卫生局投诉,天河区卫生局经过长达半年多的协调无果,于2011年1月17日出具《医疗事故争议有关事项告知书》,告知可以通过协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诉讼解决。然而,高达三千多元的医疗事故鉴定费对张来说是无疑雪上加霜,因此张于1月18日再次到诊所,要求诊所为其支付鉴定费,而诊所则认为张得病是自身身体的原因,其诊所不存在过错,不能为其支付鉴定费,双方一度发生冲突,后在派出所的指引下,张来到司法所申请调解。
了解了案情后,工作人员当即与诊所负责人取得联系,并通知诊所负责人到场协商解决,诊所负责人到场后则指责张半年多来一直在骚扰其诊所工作人员,并曾在天河区卫生局内打伤其诊所的医生,此案在天园派出所有备案,现诊所不但不愿意预付张的鉴定费,相反还要追究张的法律责任及被打医生的医药费。经过长达6小时的调解,本已达成一致意见,协议书也已经打印好。即将签署的一刻,诊所反悔,只同意垫付一半的鉴定费。调处未果。1月21日,司法所工作人员再次约双方到司法所协商,诊所提出要先到天园派出所处理完张殴打其诊所医生的事情,才能签此协议。之后司法所多次致电诊所,诊所均以派出所未处理完为由,不予参加调解。之后,张某多次到司法所及卫生局要求处理,卫生局也派出工作人员到司法所参与调解,但双方仍未能达成协议。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到天河区卫生局及南方医科大学等多个部门,详细咨询了张的腰痛加剧与诊所的医疗过错存在多大的可能性。在掌握了大量的资料后。又分别约见各方,讲清利害关系,诉讼成本、经营成本、社会影响等因素。于2月23日再次将双方约到司法所调解,在工作人员分析的各方的利弊情况及法律关系后,长达5小时的协调下,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至此,一起纠结了8个月的医疗纠纷得以平息。
就在工作人员还未来得及喘口气时,司法所门口又迎来了四位男人的争吵声,工作人员来不及喝口水,又将四名男子带到调解室。经了解,2010年7月19日武某到李某的档口批发牛仔裤,当时武某欠付2516元货款,之后一直失去联系。2011年2月23日,李某在路上遇到武某,要求武某还欠款,而武某却称当时所欠货款是2300元,并称其于2010年10月11日,已将所欠货款的货物通过物流公司退回到李某的批发档。李某则称没有收到,也不知道有这么回事,之后双方到物流公司核查,无果。双方就此纠纷到沙东街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虽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是纠纷中最常见不过的事情,可此案中,双方之间的交易没有合同,甚至连简单的记载单据都没有,欠款也没有欠条。而批发商武某是外地人,当天李能见到他,可谓狭路相逢,纯属偶然。如果该纠纷不当场解决,很有可能会引发其他的案件,工作人员详细听取双方叙述后,从法律责任,道德观念,权利义务等方面作了详细的分析说明,提出符合实际可行的方案,并与双方进行多次的沟通,从不同的角度,讲清利害关系,奔走于两个当事人之间,经过长达7小时的连续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协议。当档主领到其追了半年的欠款时,激动地握住工作人员的手说:“由于自己不懂用法律保护自己,到目前为止,还有十多万货款找不到债主,好在有强大的政府部门作后盾,所以他相信其它货款也一定能通过合法手续取得的。”
(天河区沙东街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