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所物业招租公告
一、项目有关情况
【项目标的编号】17-01
【项目地址】:下表
【招租方向】仓库
【合作方式】租赁
【每月最低租金】:下表
【合作期限】三年
【承租用途】:下表
编号 | 出租房屋地址 | 用途 | 面积 (平米) | 拟租底价(元) | 属性 |
17-01 | 芳村大道中275号 | 仓库 | 450 | 5000 | 人防地下室(无产权) |
项目条件:本次招租采用综合评分进行评标,密封一次性竞租报价,必须在竞价书封面上注明竞价人、竞价项目和标的编号,由广州市荔湾区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所公开竞价,通过广州市荔湾区民防办按照物业出租管理制度综合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合理高分中标,确定承租方。
二、竞标资格
需是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社会信誉好,无不良经营史的企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三、报名内容
1、在项目招租期内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所填写竞价报名表(参加竞价的企业须提有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委托代理人签名,自然人必须有亲笔签名)
2、竞价自然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并提交复印件,竞价企业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代理的要有法人代表签字的委托代理证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核对并提交以上复印件。
以上资料由报名者按要求提供,填写“竞租资料目录表”并将其作为密封条粘贴在信封外,在规定报名和招租时间内提交。
3、递交竞租材料时竞标者同时要交纳叁个月拟租底价租金为竞租保证金,竞标结束经民防办办公会综合评分确定最佳竞租人(或单位)后,中标者的竞租保证金转为租赁保证金的一部分,其他竞标人的竞标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本项目物业招租张贴为挂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2017年3月6日起至2017年3月15日止),有意者可于这段时间内致电联系人了解具体招租流程。挂网到期后不再接受报名。
5、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6日起至2017年3月15日止,报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塞坝路二号一楼,
报名接受单位是广州市荔湾区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所,联系电话:81805219,联系人:李先生。
四、本项目的经营规划
1、本项目承租用途及招商用途参照上表,无不良经营史的企业单位和自然人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企业单位和自然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2、承租方除交纳租金外,应承担由其经营行为发生的的水、电费用及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3、通过竞投确定承租方,竞投后30天内交付场地给承租方,承租方须按照我方的《租赁合同》签署合约,我方按现状交场,承租方进场后须按要求自行负责对场地进行安全改造(包括水、电、建筑物安全、场地清理等),其它根据自身经营需求对该址物业进行整改,须事前征得我方同意。
4、场地按照招租方向使用,不得改变用途。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标的物业。承租方必须负责租赁期物业的消防安全、不可将该址物业用作危险性、污染性产品的生产、存放及销售。
5、租金采取每季度交纳,每季度10日以前要缴清该季度3个月的全部租金。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所拥有本项目物业招租的最终解释权。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所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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