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城区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经万源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城区学校2020年小学一年级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按照“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为准,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并结合学校容纳能力”的原则进行招生。
二、招生对象: 2020年8月31日(含当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
三、登记时间:2020年8月3-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四、地址变更说明:【原太平镇现更名为古东关街道】
五、招生区域及划片办法
1.古东关街道状元社区、庙沟河社区、镇江寺社区、太平镇洪岭寺村的户籍新生在市职中就读,在市职中登记。如果登记的新生超过招生人数。通过摇号方式分派到万职中、万三小就读。
2.古东关街道银铁社区、鞠家坝社区、官渡镇斑竹溪村、杜家坝村的户籍新生在万三小就读,在万三小登记。
3.古东关街道天马山社区(仙龙潭村)、太平镇快活坪村的户籍新生在仙龙潭小学就读,在仙龙潭小学登记。
4.太平镇石岗村、坪长村、牛卯坪村、孔家山村、四合村的户籍新生在石岗中心校就读,在石岗中心校登记。
5.古东关街道万兴社区(原毛坝子村)户籍新生在万二小就读,在万二小进行登记。
6.古东关街道东城、新华、古马儿、燎原、裕丰、秦川社区的户籍新生、拆迁安置户新生、购房住户新生在万二小统一登记。新生就读万一小和万二小通过现场摇号方式确定。报名时新生可自愿选择就读万二小,根据自愿选择就读万二小人数确定是否摇号;如果自愿选择就读万二小人数或非自愿选择就读万二小人数不超过万二小和万一小招生学位数则不摇号,按自愿选择分配新生就读学校,否则通过摇号方式决定新生就读学校。
7.小产权房户(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未取得房产证)新生和进城务工人员(租房户)随迁子女新生,住在古东关东城、新华、古马儿、燎原、裕丰、秦川、万兴社区(原毛坝子村)的,在万一小登记,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新生,根据剩余学位情况,随机摇号到城区学校就读;住在古东关其他辖区的,在实际居住地区域学校登记。
8. 万一小、万二小一年级新生在万一小东区分校就读。
六、适龄儿童入学登记时需提供的资料
(一)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户籍条件: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属万源市古东关街道。
2.房产条件: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拥有房屋产权。自购房以交付使用且实际居住为准,期房或未实际居住房不作为登记住址。
3.登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其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有效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辖区内适龄儿童特殊情形入学
1.小产权房住户(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未取得房产证)。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太平镇,购买的房屋有大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个人无法取得房屋产权,到房屋所在地学校登记。登记时须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购房合同及原房屋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3)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在万源市城区内的房产信息【在政务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打印有编号的《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都须打印。下同】;(4)社区证明(证明实际居住地和所购小产权房情况),并到实际居住地入户调查。
2.登记时须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监护人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社区证明(证明实际租房情况),并到实际居住地入户调查;(4)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在万源市城区内的房产信息【要求同前】。
(三)非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
1.购房住户。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太平镇,但在太平镇有住房的,到房产所在地学校登记。登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其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有效购房合同,廉租房或公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小产权房住户(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未取得房产证)。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太平镇,在太平镇城区购买的房屋有大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个人无法取得房屋产权,到房屋所在地学校登记。登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购房合同及原房屋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4)社区证明(证明实际居住地和所购小产权房情况),并到实际居住地入户调查;(5)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在万源市城区内的房产信息【要求同前】。
3.进城务工人员(租房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确需在万源市城区小学就读的,由法定监护人到租住房所在地学校登记。登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经商证明或务工劳动合同。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出示本人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证明),或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4)市中区城区内的居住证(派出所办理)或社区证明(证明实际租房情况),并到实际居住地入户调查。(5)法定监护人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6)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在万源市城区内的房产信息【要求同前】;
(四)原太平镇辖拆迁安置户新生入学
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住房被政府统一拆迁征收,登记时须补充提供以下材料:(1)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原件和复印件;(2)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3)现居住地社区证明(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中权利人是多个户主的,需由房屋征收安置主管部门出据证明);(4)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在万源市城区内的房产信息【要求同前】;(5)拆迁安置房竣工已交付业主,按安置房所在地确定登记学校,需提交安置房回迁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五)工作调动人员子女入学
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因工作调动,在万源城区无产权房租房居住,登记时须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工作调动文件原件和复印件;(3)法定监护人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4)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在万源市城区内的房产信息【要求同前】。
(六)其他特殊情形入学
1.户籍不同册。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户籍册上,以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确定登记学校,登记时须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4)或其他能证明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关系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城区没有住房。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户籍与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簿上,提交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在万源市城区内的房产信息,确认在万源市城区内无房的,以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所在地确定登记学校。登记时须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在万源市城区内的房产信息【要求同前】;(3)居住社区出具居住证明和成员关系证明;(4)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房屋租赁手续原件和复印件。(5)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七)特殊儿童入学
万源市户籍的残疾适龄儿童可到住地附近学校随班就读,、聋哑类残疾儿童也可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残疾适龄儿童。
(八)对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少数民族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及“千名硕博进达州”行动引进人才子女,直接参与万源市确诊患者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入学。
其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古东关街道办事处审核,按有关政策优先解决。
(九)登记材料要求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提交假户籍、假证明等虚假材料,将移交公安机关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七、新生摇号
新生摇号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古东关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摇号工作。
八、结果公布
8月6至15日,由街道办对各校报名登记情况逐一进行核查(户口要到公安部门核查,房产证及购房合同到房管局核查),8月17日在各招生学校公布新生名单,8月30日至31日新生报到入学。
特此公告
万源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万源市人民政府古东关街道办事处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