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医保下月起市级统筹
2月1日起,增城市将正式启动实施社会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增城市现有12.5万参保人将享有与原广州市本级、从化市、花都区参保人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和医保经办服务。
具体而言,新增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增城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广州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直接记账报销,每人每月最高可享受到300元的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新增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城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可按照医保市级统筹政策规定参加并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医保支付待遇提升:重大疾病补助金支付比例由原来的90%、95%不等,现统一提高至95%;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支付最高限额提高:由原增城市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即124608元,提高到广州市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即272190元。
据介绍,增城市级统筹启动后,医保待遇标准、享受范围、享受时间、经办操作流程等将与原广州市本级相同。同时,实施市级统筹后,增城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将逐步调整,即:自2011年3月起按上年度广州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执行,自2011年7月起按55%执行,自2012年7月起再调整至与原市本级相同即按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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