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只因多写了一个字5万欠款没了
借条收条
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最有力的证据
直接关系到官司的输赢
大家写借条时
往往都会认真核对细节
但是你知道吗
还钱写收条时更要特别小心!
近日在一起民间借贷案中
一男子仅仅因为在收条上
多写了一个字
5万欠款要不回来了!
债主:
收条习惯多写个“今”字
2015年4月
田某向张某借款50万元,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田某借款后,通过银行陆续向张某转账还款。
2016年夏天
张某感到田某经营恶化,一直催促其尽快还款。
2016年10月13日
田某偿还10万元,张某当天打了一张收条。
随后
田某便不再还钱给张某,并且并不承认自己还有5万元欠款未还,无奈之下张某将其告上法庭。
法院:
5万元债权已消失
对收条记载的15万元的构成
双方在法庭上各执一词
两人都承认收条的15万元
分成两个部分
有10万元是田某当天
以信用卡的方式支付给张某的
但是对其余的5万元
原告张某称
是自己对田某在2016年7月份
一笔银行还款的确认
是田某要求他在收条中一并写入
实际当天未还款
但自己习惯性写成“今收到还款”
田某辩称
是自己当日现金还款
所以才在同一张收条中载明
法院经审理认为
因为张某在收条落款处时间
明确是2016年10月13日
同时收条内容又注明“今收到还款”
二者结合表明
张某是在当日收到田某支付的15万元
又因转账与借条形成时间相隔三个月
张某的解释不合常理
1、收条和借条一样重要
不能只重视借条的出具
而忽视了收条的重要性
收条作为收到钱物的凭证
表明了一种已经从他人处
接收到物品的事实状态
具有较高证明效力
2、收条内容要严谨
在出具收条时要注意内容严谨
一定要写明收到钱或物的
时间、原因、接受方式、效果等
法院审理通常以
综合证据+日常经验来判断
双方存在多次资金往来的
最好即时出具借条、收条以配合证明
3、借款、还款都要有书面合同
以书面形式对支付时间、支付账户
借款利息等进行明确约定
在出具债权债务凭证时要注意避免混淆
比如:
“借条”、“收条”、“欠条”的使用
要作严格区分
避免使用“还(hai)欠款”
和“还(huan)欠款”
这样容易产生多种解释的表述等
不论是借钱还是收款
除了要注意收条的写法
下面这些情况
借款合同也会被认定为无效!
不注意的话
你的钱就会打了水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
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
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
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写收条千万注意!
快告诉身边的朋友吧!
(资料来源:封开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