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
文章来源:作者:刘东桦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7日
11月30日,我县组织开展河长制巡河工作,并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加快全面推进河长制相关工作。
当天,县长梁健梅、副县长甘焯安率领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实地查看了贺江、西江水质保护、沿岸环境保护等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河长制”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保护“母亲河”的认识,认真排查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各级河长的责任,拿出切实的整改措施,一个问题一个处理方案,立查立改,努力打造出整洁、干净、优美的河道生态环境。
在行政中心召开的河长制工作会上,副县长甘焯安解读了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并提出下阶段工作措施。
县长梁健梅指出,中央决定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国家层面水治理体制和生态环境制度的重要创新,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各镇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关于河长制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新精神、新要求,凝心聚力,合力攻坚,确保我县全面深化河长制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具体要做到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对河长制的认识;二是扎实抓好河长制重点任务的落实;三是建立健全河长制长效机制。
梁健梅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新要求,紧紧围绕“保水质、保安全、促发展”,突出重点任务,全面深化河长制,努力实现青山常在、绿水长流、江河安澜、百姓富裕。要迅速搭建工作平台,组建工作机构,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河长制网络体系,形成分段管理、分段考核、分段问责的工作格局,实现河长制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要坚持管理与养护相结合、治理与发展相结合,集中精力管好水、护好水、治好水、用好水。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加大河湖科普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的参与意识,让河湖管理保护深入人心,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