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做好广贺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
来源:西江日报
广宁县在切实做好广贺高速公路广宁段征地拆迁工作过程中,认真贯彻张德江书记去年提出关于上工程项目的“三句硬话”的要求,多项并举严格执行补偿标准,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
该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该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宁县广贺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办法》。确保对被征地拆迁单位或个人进行合理、合法的补偿。
为使制定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青苗补偿等拆迁补偿标准均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各项补偿标准合理、合法,该县专门举行了广贺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的听证会,广泛听取了被征地拆迁单位代表及县有关部门、各镇政府的意见。
利用各种手段加强宣传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该县利用宣传媒体对被征地拆迁单位比较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广泛宣传;另外,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还将被征地的测量面积、地类、建筑物结构类别和补偿标准,填写好有关登记表格后,在本村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加强政务公开,防止暗箱操作。确保将这项工作做到村村寨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实事求是,及时兑现征地拆迁补偿,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害。该县要求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在分配前由村民小组长(村民组长空缺的可由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确定分配方案,交由镇村工作组审核后,村委会按该村民小组的分配方案进行分配,领款人以银行存款存折形式进行领取,青苗补偿费、零星青苗补偿费按照谁种谁收原则,由种植(或承包者)直接到村委会领取,建筑物拆迁补偿费由建筑物所有权人直接到村委会领取。村委会将各项补偿兑付情况及时向镇村工作组作出报告,接受监督。 (梁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