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宁县城区学校七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出炉
关于印发《2021年广宁县城区学校七年级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规范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县城区学校七年级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顺利,现将《2021年广宁县城区学校七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宁县教育局
2021年5月21日
2021年广宁县城区学校七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1年县城区学校七年级招生工作,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基〔2020〕3号)《肇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肇教基〔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坚持划片招生、电脑派位、统筹安排原则,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地实施县城区七年级招生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招生计划
(一)公办学校
(二)民办学校
三、招生范围(区域)
(一)广宁中学、广宁第一中学:以县城区为招生区域,具体指永青、护国、圣堂、五一、红星五个社区(以下简称五大社区)。
(二)广宁周其鉴红军中学:以新宁路、五二路、广玉路为界,靠近学校的区域为招生区域。具体范围:西门巷、横巷、正巷、东门巷、北楼巷、红卫路、青云巷、南兴巷、教育巷、石屋巷、石路巷、十三行、庙背村、倒装村、乡贤村、竹寨村、文林里、文化新村、新沙寨、南门巷、文化路、中华东路、朝阳东路、新宁南(北)路以东、莫二村、裕丰广场、汇盈花园、环城东路、御景国际、鸣翠花园、锦绣誉峰、大坪路、金碧花园、金玉路、五二路(原五一客运站至康乐花园小区一带)、古琴村、环城北路、银岗路、其鉴路、其鉴北路及南街街道辖区内的红星、红太阳、江美、富溪、林洞、荷木、黄盆、黄腊、赛洞、扶楼、星平、金山村(居)委会。
(三)何楮铭纪念中学:以新宁路、五二路、广玉路为界,靠近学校的区域为招生区域。具体范围:永青路、永青巷、新寨村、光辉村、新兴村、新光巷、西村、吴宅村、朝阳巷、朝阳西村、朝阳西路、新宁南(北)路以西、中华中路、农林路、三多巷、三多大园村、中华西路、南坤路、百盈大道、圣堂一路、圣堂二路、多宝一路、多宝二路、庄前东路、庄前西路、敏捷朗逸豪庭、广玉路两旁楼盘(城东清华园、城东花园、恒裕花园、旭日名都、幸福之城、明珠新城、清华名都、东方名都、幸福名轩等)、环城西路、五一路、五二路(五一豪庭至清华园小区一带)、德胜街、穗祥东路、穗祥西路、吉祥路、永祥路、永福路、新风路、春风路、仙鹅路、木林村、水圳村、都巷村、人民路、碧桂园、金沙湾、南东一路、南东二路、南东三路、城南大道、玉器街、康乐路、和合路、强信路、达信路、聚宝路、沿江路、和平路、恒大御龙天峰花园及南街街道辖区内的大迳、聚和、黄坪、小迳、本策村(居)委会。
(四)广宁县钱学森学校:原则上招收本县区域学生,向县外区域招生人数控制在招生计划的30%以内。具体见广宁县钱学森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四、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对象
1、广宁中学、广宁第一中学
(1)县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2)从乡镇或县外返宁就读的县城区户籍生、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在县城区建房或购房的六年级毕业生;
(3)符合政策性照顾的六年级毕业生。
2、广宁周其鉴红军中学、何楮铭纪念中学
(1)所在辖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2)辖区户籍生、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在县城区建房或购房的六年级毕业生;
(3)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符合政策性照顾的六年级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广宁中学、广宁第一中学、广宁周其鉴红军中学、何楮铭纪念中学四所学校同时报名,每位学生只可选择一所学校报名,不得多校报名。(广宁中学因住宿条件所限,不提供住宿)
2、县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在原就读小学报名,填好《入学报名表》,交原就读小学,汇总后分别报送相关招生学校教导处;从乡镇或县外返宁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六年级毕业生,带齐户口簿及相关佐证资料到申请入读的辖区招生学校报名。《入学报名表》可向原就读小学或申请入读的辖区招生学校领取。
3、报名时间统一为6月29-7月2日(四天)。
(三)招收办法
1、7月3日各招生学校向社会公布报名人数。若报名人数没有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直接入读;若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需通过电脑派位确定入读名单(若被肇庆中学、宣卿中学招收的学生不参加电脑派位)。电脑派位定于7月4日下午3:00在广宁县第一小学道德讲堂进行,当天公布入读名单。
2、入读名单于7月4-8日分别在招生学校、县城区小学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招生学校发出《入学通知书》。
3、7月10-11日,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分别到入读学校注册,逾期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4、电脑派位没有被招收的学生,属县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的回原就读小学报名;不属县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的,按照招生区域向辖区学校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12-14日(三天)。
(1)若辖区招生学校报名人数没有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可直接报名入读;若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入读名单。电脑派位定于7月17日上午10:00在广宁县第一小学道德讲堂进行,当天公布入读名单。
(2)7月17-21日入读名单在招生学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招收学校发出《入学通知书》。
(3)7月23-24日,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分别到入读学校注册,逾期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4)电脑派位没有被县城区辖区学校招收的学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至邻近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的学校报名入读。
五、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对象:广宁县钱学森学校招收全县六年级毕业生和部分县外六年级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以自愿为原则,有意愿报读的请家长带子女到学校咨询报名。
(三)入学注册:按照招生计划招收,额满即止。招生注册完成后,若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可进行补录,补录名单报县教育局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依规,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家长微信群、招生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区域、对象、时间、条件等情况,让招生信息家喻户晓;要认真做好有关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咨询等工作。
(二)县城区小学、招生学校要做好毕业学生报名资料收集和审核工作,防止出现资料造假、冒名顶替、多校报名等现象;要根据招生区域、学生居住地、交通安全等因素,科学合理地指导学生报名。
(三)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分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等违规行为。
(四)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县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未经教育局审批不得随意增减招生计划,不得随意增大招生班额,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违者将严肃查处。
(五)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要求,招生完成后,须在本校显眼处公布招生情况,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
(六)招生学校要安排好招生区域内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普通教育接受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七)招生学校要依据本方案,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具体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八)招生学校继续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教育家长、学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服从学校管理,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预防扎堆,文明有序进入校园报名和注册。
七、有关事项说明
(一)就近入学是指居住地与学校相对就近,根据道路交通、小区人口分布、学校容纳能力等情况进行划分就近地段、区域范围。
(二)符合政策性照顾的六年级毕业生,指烈士、现役军人、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属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海外华侨、港澳台户籍的子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指父母在县城经商、购买一年以上社保、特困孤儿等特殊家庭子女。
(三)招生工作方案张贴在县城区中小学门前,并在“广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公布,供关注了解。请家长、学生按照县教育局招生工作方案发布的报名办法,通过正规程序、正当渠道报名,防范不法机构或个人以帮助安排学位为名骗取财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在报名和注册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直接向县城区小学、招生学校或县教育局咨询。
咨询电话
第一小学(8622783)
广宁红军小学(8632657)
第三小学(8632658)
第四小学(8631877)
第五小学(8831854)
第六小学(8663097)
第七小学(8662909)
南街街道中心小学(8672766)
广宁中学(8619008)
广宁第一中学(8672907)
广宁周其鉴红军中学(8636344)
广宁县何楮铭纪念中学(8634868)
广宁县钱学森学校(8832333)
县教育局(862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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