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省委第十巡视组第十批5号(邮箱)匿名市民:
您于2019年4月11日向省委第十巡视组邮箱反映:购买王府井小区商品房未办理产权证,请求办理产权证。我局于2019年5月31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购买王府井小区商品房未办理产权证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情况属实。
二、处理意见:同意王府井一、二期楼盘暂缓完税先行办证。责成四川详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王府井一期购房户信息、购房合同等资料至县房产管理所、不动产中心,由房产管理所出具交易确认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其办理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由县住建城管局领取保管。县住建城管局负责对接银行,用银行退回的购房贷款保证金为详鹰公司代缴税款,并将完税凭证转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存档。
如您还有不清楚事宜,可向我局房管所咨询(电话:385276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山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