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同意珙县中山乡沟口采石厂2019年复产的批复
珙县中山乡沟口采石厂:
你厂报来的《非煤矿山复工复产申请登记表》及相关复产资料已收悉。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复产复工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监〔2017〕24号)、《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应急函〔2019〕30号)和《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补充通知》(川应急函〔2019〕36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19年3月13日组织非煤矿山专家到你厂矿山开展了复产验收。经专家组现场核查验收,认为你厂矿山安全生产基础资料完备,现场符合相关复产要求。经研究,同意你厂矿山复产。
复产后,你厂须严格管理,严格按照开采设计进行开采作业,加大安全保障投入,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切实组织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确保生产安全。
珙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