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全面核查清理低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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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4日发表
近日,我县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城乡低保对象清理核查活动,将采取低保名册公示、入户调查等形式进行清理核查,对不符合制度和政策要求的“关系保”、“人情保”等进行清理。此次清查对象是拥有大额存款、有价证券、机动车其中之一的低保家庭;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或有铺面及经营性资产收益的低保家庭;办有营业执照的个体私营业主或企业业主;已毕业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或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人员;直系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大型企业工作的;领取了基本养老保险金或退休金的低保家庭,已死亡仍在享受低保的保障对象;户口迁出或长期居住异地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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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04:31:0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