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民政局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5号)精神,推动广安养老服务业发展,特制定《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四大部分二十二条,内容是:
第一部分是总体目标,明确了到2020年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目标,即“全市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依托华蓥山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培育1—2个养老服务品牌,打造全市医养体旅的先行示范区,90%以上的城镇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纳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针对发展短板和难题,着眼创新发展,提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大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加强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的有效对接。在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方面,明确了降低准入门槛、规范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加强行业信用建设等具体任务;在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方面,明确了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老年人生活便捷化水平等具体任务;在加强服务供给方面,明确了加快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加快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障制度、促进发展适老金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等具体任务。
第三部分是政策支撑,围绕重点任务,提出了统筹规划引领、完善土地支持政策、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素质、完善财税支持政策等四个方面的政策支撑措施。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明确了组织领导、行业自律、督促检查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