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本级第一批一证通办一照通办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方便广大企业和群众办事,提高政务服务效能。现将《宜宾市翠屏区区本级“一证通办”(凭身份证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宜宾市翠屏区区本级“一照通办”(凭营业执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印发你们,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自即日起,凡已列入《宜宾市翠屏区区本级“一证通办”(凭身份证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宜宾市翠屏区区本级“一照通办”(凭营业执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的政务服务事项,仅凭身份证、营业执照即可办理,不得再要求办事对象提供其他相关资料,请同步做好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修改并在实际办理过程中落实到位。同时,将在政府门户网站、四川政务服务网等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区级各部门要力争更多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证通办”“一照通办”,并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进一步推行“全程网办”。
***:1.宜宾市翠屏区区本级“一证通办”(凭身份证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
2.宜宾市翠屏区区本级“一照通办”(凭营业执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