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税局职工李林芮荣获市纪委我与孝道征文竞赛活动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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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4日发表
7月6日,蓬安县纪委办公室发文(蓬纪办〔2016〕6号)通报,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举办的“我与孝道”征文竞赛活动中,各单位精心组织,各部门工作人员踊跃投稿,作品词意恳切,饱含情意,感人肺腑,深刻阐述了对孝道的理解,用实际行动传承中华美德,弘扬孝道文化。经县纪委评选小组择优推荐、市纪委评选小组评定,蓬安县国税局职工李林芮作品《行孝岂容一时耽》荣获三等奖,为县局赢得了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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