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林业局加强木材经营加工市场监管优化经济服务环境
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依法加强和规范木材经营加工行业监督管理,净化优化全县经济发展服务环境,近日,县林业局出台《木材经营加工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一是严格审批制度。在本县范围内必须经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四川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能从事木材经营加工活动。
二是依法加强监督。县林业局、乡镇林业干部适时对木材来源合法性、木材购进运出实行监督。县林业局对已审批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进行合理的布局调整,原则上应搬迁至县、乡镇林业产业发展政策规定的木材加工区域内。林业工作人员在加工经营企业的管理工作中,应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办事。对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追究其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
三是完善年审制度。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为年审不合格企业,责令限期整改:一年内企业未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培训的,未按规定申报购进运出情况、运出未申报办理木材运输证或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存在收购无合法来源证明木材行为的,购进运出数量不相符且未及时查找原因落实整改措施的,瞒报、虚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四是全面清理整顿。通过对全县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清理整顿,取缔和关闭违法设立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实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制度,使木材经营加工企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厂点过多过滥的状况得到有效治理,过量消耗森林资源的势头得到明显遏制,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得到合理布局,促进木材加工行业规范有序、持续健康发展。
五是加大打击力度。县林业主管部门加大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林政、森林公安及时依法查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是引导依法经营。县林业局加大有关林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力度,主动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每年要组织举办1-2次企业法人代表和负责木材原料的主要管理人员的培训班,建立针对性强的约谈、月谈、季谈会制度,引导木材加工经营企业守法诚信生产经营。
七是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来抓,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健全安全生产档案。林业局要经常组织对经营加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各辖区林业干部要加强对辖区内经营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督促企业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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