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 ***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中办发〔2015〕58号)精神,有效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6〕77号)等有关规定和《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南府办发〔2017〕23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内部审计是促进部门(单位)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运行风险防控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是监督控制体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对构建完善的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三位一体的审计监督联动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对推进审计全覆盖和各部门(单位)规范财经秩序、维护经济安全、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廉政建设具有重要基础性作用。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完善治理等方面的“免疫系统”作用,构建健康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加快推进“三个仪陇”和革命老区经济强县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切实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机构建设
(一)建立健全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等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特别是承担国有资产、人社、住建、民政、公安、教育、卫计、文广、农牧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系统监管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使用社会公共资金金额较大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县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二)构建内部审计监督体系。县属财政财务收支规模较小和管理下属单位较少的其他部门,可以通过在单位与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不相冲突的内设机构加挂内审机构牌子或者以明确职责的方式承担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并配备必要的内部审计人员。支持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探索农牧业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卫计部门在系统内调剂选派人员,分片区派驻内审工作组或建立巡回审计机制。
三、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积极作用
(一)更新内部审计理念。坚持以保障和服务为目的、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以监督和控制为主线,在继续抓好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把内部审计的重心向业务活动拓展、向内部控制延伸、向风险管理扩展,积极推进管理审计、效益审计、风险控制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多种审计方式相结合,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升内部管理运行的有效性。
(二)创新内部审计方法。前移监督关口,积极推进以事后审计为主向事后、事中与事前审计相结合转变,从源头上强化风险防控。积极适应大数据环境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努力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的能力和手段,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效能。
(三)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统筹制定内部审计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大审计项目实施力度,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实现对本部门(单位)重点资金、重要项目、重大经济决策及领导干部(领导人员)经济责任的内部审计监督全覆盖。审计监督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一次,对下属单位做到3-5年轮审一遍。
(四)转换内部审计工作成果。在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制约性功能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发挥其建设性功能,扎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成因分析,对行业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问题,注意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和办法,提升内部审计服务单位治理和风险管理的价值。
四、加强内部审计规范化建设
(一)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扎实抓好《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和《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的贯彻落实,积极推进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内部审计的组织架构、工作目标、职责权限和结果运用、督促整改等机制,规范内部审计工作行为。健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内部审计程序、业务标准和作业准则,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健全购买社会审计服务项目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审计全过程质量控制,严格社会审计质量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及统计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内部审计档案资料。积极推进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探索建立内部审计工作问责机制,对因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或履职不到位造成本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的,要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责任追究。支持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二)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要选择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从事内部审计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并切实加强职业道德和技能培训,提高理论水平、专业技能。内部审计人员要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各项规定,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对其在执行内部审计业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三)强化内部审计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健全完善内部审计制度的法定责任主体,应当直接分管内部审计工作,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内部审计工作,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审批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督促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的执行,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履行工作职责的必要条件,认真解决内部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纠正内部审计与财务、经营管理岗位混淆问题,确保内部审计与财务管理等不相容职责的相互分离,支持内部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法独立履行监督职责。健全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和成果运用机制,积极推进内部审计结果公开,把内部审计结果作为考核、奖惩、任免本单位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负责人的重要依据,为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五、完善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指导
(一)加强内部审计的监督管理。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单位)要督促落实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将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作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内容。健全内部审计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内部审计工作经费应纳入单位预算予以保障。县农牧业局要负责牵头组织对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县民政局要负责牵头组织对社区支部书记和居委会主任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县教育局要负责牵头组织对中小学校校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县卫计局要负责牵头组织对县属公立医院、卫生院院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强化国家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县审计局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建立完善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机制,明确内部职能机构和专职人员,抓好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监督、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加强内部审计成果运用,对内部审计机构作出的审计结论,国家审计机关在核实质量的基础上可以直接利用。县审计局在实施审计项目时,要关注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内部审计开展与质量效果,并将其列入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内容。同时,采取“以审代训”“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内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技能。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要自觉接受对其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积极协调配合开展审计工作,每年11月20日前将当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下年工作计划、统计报表、审计报告等软件材料报县审计局备案,并及时反映审计中发现的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等重要情况。
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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