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取缔莲花湖大坝临时摊点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莲花湖景区是我县的一张名片,近期各种商家利用春节临近之际,未经批准擅自在莲花湖大坝搭设临时摊点,影响了莲花湖景区的环境卫生秩序,群众反响强烈。
为给全县人民营造一个干净、整洁、优美、休闲的环境。按县委、县政府的指示,决定于2019年2月15日取缔莲花湖大坝临时摊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1月30日至2月15日期间摊主自觉规范经营秩序,不得阻碍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不得使用高音喇叭叫卖,不得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二、各经营户在售卖期间主动维护好环境卫生,做到地面干净整洁,产生的垃圾及时清扫走。
三、各经营户积极配合整治工作,2019年2月15日后不得在莲花湖大坝摆摊设点,对逾期不撤离的我局将集中力量开展整治,依法清除(暂扣)其相关物品,并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西充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