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0年小麦机播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的公告
为培育我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引领小农户加入现代农业发展的轨道,加快推进种植散户规模化、组织化、标准化生产,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通知》(川财农〔2019〕19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2020年阆中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决定采用遴选择优的方式确定小麦机播环节服务承接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补助标准
1.项目内容:全市范围内开展小麦机播社会化服务1万亩。
2.服务时间: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1月20日。
3.补助标准:每亩补助40元。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是指具有机播作业能力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
三、申报条件
1.在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为农业社会化服务关键环节或全程提供作业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3.拥有能够完成拟承担作业任务的各类作业机具、配套设施及人员,拟承担作业内容能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
4.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的生产作业管理制度,信誉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5.有办公地点和机具存放场地,人员和机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了牌证。
6.自愿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监督。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申报资料
1.市场管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作业机具明细表(说明型号、购买日期等),属牌证机械的,提交手续合格的行车证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机具照片,属非牌证机械的,提交与牌证机械完整挂片。
5.办公场所、重点机具存放场所照片。
6.购买机手保险佐证材料。
7.详细的作业方案,包括作业面积、拟作业区域等。
五、遴选程序
1.自愿申报: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25日,
2.申报地点:阆中市七里新区长安西路219号阆中市农技推广中心。
3.组织遴选(10月中旬),市农业农村局成立项目遴选工作小组,并根据目标任务,对照承接主体的资质条件,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评审,专家组成员集体研究确定最终承接服务主体。
4.遴选结果公示。遴选结束后,对承接服务的主体名单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3天。
5.签订合同(10月中旬)。阆中市农业农村局与承接主体签订服务合同。
附:申报材料
咨询电话:0817—6307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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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