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区扎实推进食品药品监督体制改革工作
顺庆区扎实推进食品药品监督体制改革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前期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区长温桂彪任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代俊、区政府副区长李建中任副组长,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委编办,负责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各项日常工作。同时,区级各有关部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了涉改部门和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改革中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实现了各项工作的上下贯通、有序衔接、运转顺畅。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审计、食品药品监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和工商、质监系统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有关职能、机构、人员、编制、经费、资产等整合划转工作,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二、精心制作方案,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为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制定了《顺庆区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对改革的各项任务进行了明确,主要有:
一是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拟重新组建南充市顺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再保留原区食品安全办和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原区食品安全办和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区工商、质监、卫生、商务等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责进行整合。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对全区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业务上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同时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加挂顺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核行政编制34名(从工商局划转18名,质监局划转1名,食安办划转3名),领导职数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食品药品安全总监1名。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班子由同级党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任免需事先征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
二是充实执法机构力量。加大监督稽查力度,强化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拟为区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增核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30名,增核后区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合计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40名。在区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下设8个食品药品监督稽查中队,分片区负责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工作。撤销原商务局管理的参公事业单位酒类专卖执法大队(生猪定点屠宰执法监察大队),将原酒类专卖执法大队(生猪定点屠宰执法监察大队)负责酒类流通检查工作的人员分流至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充实执法力量。
三是组建检验检测机构。拟将区质监系统检验检测机构中涉及食品安全的相关编制、人员、装备、设施、设备及经费等相应划转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成立区食品药品检测检验中心。
四是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建设。拟在10个城区街道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所,为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派出行政机构,每个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拟核行政编制2名,会同区域内街道办事处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片区食品药品监管所业务工作以区主管部门管理为主,日常工作以所驻街道管理为主;组建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队伍。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形成食品药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
五是理顺职能,明确责任。召集涉及到食品药品相关职能职责的部门,共同研究部门间职能职责交叉点,理顺职能职责,明确了区农牧业局、区畜牧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分局等部门的职责分工。
三、强化工作保障,确保改革顺利实施。一是落实办公场地。改革划转人员较多,相关新机构的成立,需要有一定的办公场地保障日常业务正常运转,做好了相关前期准备工作。二是确保人员及时到位。相关人员划转和人员招聘工作,编制、人社、财政、工商、质监等部门协调配合、提早谋划,已做好了划转人员的谈话、考察工作,制定了划转人员安置方案。三是保障工作经费。涉及办公场地、设备添购、人员经费等相关工作经费及时落实到位,保障改革过度期间各项工作的开展能够无缝对接,确保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各项职能职责有效实施。全市食品药品监督体制改革工作预计12月底将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