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严惩黑恶伸张社会正义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顺庆区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总蓝图”,按照“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要求,坚持把发动群众和开辟监所第二战场紧密结合,提高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质效,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快判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组织、集团及团伙的打击力度,扫黑除恶战果不断扩大。
2019年12月31日,顺庆区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林某勇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被告人张某犯故意杀人罪一案进行集中公开宣判,被告人林某勇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张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该案系顺庆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办结的首例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基本案情
被告人林某勇和张某原系以杨某(已执行死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成员。自2003年以来,杨某纠集大批社会闲散人员,以拜把子、收小弟、灌输组织纪律等方式,逐步形成以杨某为核心、林某勇等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为强揽南充市区猪毛收购市场,获取非法利益,数年来不断从事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破坏南充市区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秩序。
2006年5月,杨某团伙企图染指南充市区到南部、仪陇的非法客运市场利益,便与长期霸占该市场的王某军一伙发生系列冲突,激化矛盾。2006年6月28日晚,王某军约杨某在丝绸路见面“算账”,杨某遂纠集数十人准备好管制刀具及钢管棍棒等器械,提前埋伏在杨某自家小区(丝绸路彩龙巷)内,伺机而动,林某勇和张某二人均参加当晚行动。王某军赶到约见地点丝绸大厦外后,持刀胁持杨某企图离开,但杨某一伙四十余人立即冲出,与王某军一伙数十人街边打斗互殴。王某军一伙的成员任某红被打倒在地,张某等人趁机一拥而上,对其乱刀猛砍,导致任某红全身多处被砍伤,终因失血过多,不治身亡。
“6.28”案件发生后,杨某团伙多人被依法逮捕并判刑,因该案件参与人数众多,该团伙讲究江湖义气,并未及时供出林某勇和张某二人,使二人成为漏网之鱼,蛰伏多年。该案服刑人员经多年来思想改造,认真反省,检举揭发林某勇、张某二人参与该案。顺庆政法机关经缜密侦办、严格起诉、依法审判,将林某勇、张某二人缉捕归案,并依法对二人进行判决。
典型经验
在该案件办理过程中,顺庆区始终按照“一网打尽、除恶务尽”“人不漏案、案不漏人”“既不拔高,也不降低”的要求,精心安排、加强协调、强力推动,形成公检法既各司其职、又合力攻坚的办案经验,为深挖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提供了顺庆模式。
一是开辟第二战场发现“苗头”。注重加强对监狱犯罪分子和看守所收押的涉黑涉恶犯罪分子的思想教育和改造工作,促其深刻反省罪行,及时提供有效线索,检举揭发逍遥法外之徒,确保政法机关深挖彻查漏网之鱼,让隐匿蛰伏犯罪分子无处藏身。通过开辟监狱、看守所第二战场,2018年6月5日,顺庆区公安分局接到四川省某监狱转交的举报信,该监狱服刑人员检举林某勇、张某二人于2006年6月28日晚参与了当年震惊全市的丝绸路“6.28”聚众斗殴并致人死亡案件,但二人在案发后长期隐匿蛰伏,未及时归案,仍逍遥法外。顺庆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相关侦查工作。
二是紧盯旧案陈案“三方起底”。区扫黑办牵头,公、检、法三部门分别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专班队伍,对过去十余年来已侦破、办结的重点涉黑涉恶案件,重新进行线索梳理、案件分析,对涉黑涉恶线索再深挖、案件再起底、犯罪分子再“过筛”。经串并分析发现,服刑人员举报的林某勇、张某均有犯罪前科,其中林某勇2015年2月10日因犯开设***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1000元;被举报的张某于2004年8月2日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两名涉黑犯罪嫌疑人迅速被纳入顺庆政法机关视线,并对其展开侦查、抓捕等工作。
三是抽调精锐组建专班。顺庆公安机关收到关于林某勇、张某的举报线索后,立即启动“三长负责制”,由局长亲自挂帅,分管副局长牵头办理,刑侦大队长具体负责,从刑侦、特警等警种中抽调精锐,组建专班,对“6.28”已判决在押的犯罪分子进行询问,经调查取证和人脸辨认,证实林某勇、张某二人参与了“6.28”聚众斗殴,其中张某涉嫌故意杀人罪,随即将二人确定为“6.28”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区公安分局派出干警对林某勇、张某二人行踪进行排查掌握,经十余天日夜不间断地走访、追踪和蹲点守候,于2018年6月11日在顺庆区某酒店依法对林某勇进行抓捕,同年6月21日在高坪区某小区依法对张某进行抓捕。
四是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在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办理上,区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坚持带头办案,强化提前介入、规范办案机制、完善起诉环节,补充完善证据意见,依法快捕快诉。针对林某勇、张某二人参与“6.28”聚众斗殴及张某故意杀人一案,顺庆区检察机关介入审查,会同公安机关依法对其批捕。2019年7月2日顺庆检察院以林某勇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张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提起公诉。
五是加强会商统一思想。顺庆政法机关根据侦查收集林、张二人犯罪事实和证据,准确理解和适用《刑法》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司法文件。区扫黑办牵头,6次组织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分管领导和办案人员会商研判,及时协商解决办案中需对外衔接、进一步收集完善证据、适用相关法律等问题,统一了办案思想,提高了办案效率与质量,确保该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六是严格证据依法判决。根据公诉机关起诉,顺庆区法院对“6.28”案件进行专题调研,抽调长期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精兵强将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9月19日召开庭前会议,对案情进行会商研判,确立重点,细化责任。会上对侦查机关取证收集的相应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同案犯的供述,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辨认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材料依法、全面、严格审查,确保每份证据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2019年10月15日、12月31日顺庆区法院对该案公开庭审,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等程序,对林某勇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张某故意杀人罪进行依法审理,并于2019年12月31日公开宣判。宣判当天,区扫黑办组织全区各乡镇、街道,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旁听,将典型案件转化为法治公开课、干群教育课。
现实意义
该案是顺庆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结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该案件的成功办结具有三方面的现实意义:一是有力打击了我区乃至全市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进一步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是该案涉黑线索来源于罪犯改造后的检举揭发,进一步说明了开辟监狱、看守所等“第二战场”,对发现重大涉黑涉恶线索具有重要意义;三是加强旧案陈案的起底调查,串并分析,循线深挖,是发现黑恶犯罪分子、抓捕漏网之鱼的有效措施。该案的依法办结宣判,让黑恶犯罪分子受到了应有惩罚,社会正义得到进一步伸张,司法权威得到进一步维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