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届市长质量奖评审全面启动
已有48家企业参与角逐 首次获奖企业将获5万元奖励
我市首届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于今(28)日全面启动。目前,已有48家企业参与争创市长质量奖,其中22家企业已上报申报材料。据了解,对通过专家组现场评审的企业,市政府将授予获奖企业市长质量奖奖杯、证书,并对首次获奖企业给予每户5万元奖励。
市长质量奖
是我市质量管理领域最高荣誉
“遂宁市市长质量奖的设立主要用于表彰在经济领域实行卓越绩效管理,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企业。”市质监局质监科科长潘建木告诉记者,“这将有利于引导和激励我市企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优秀品质,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和竞争力”。2010年12月,市政府印发了《遂宁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确立了市长质量奖是在质量管理领域授予的最高荣誉。市长质量奖的设立,将全面推动质量进步,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整体水平,实现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卓越化,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遂宁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明确评选标准范围
八大类企业可获得申报资格
依据《遂宁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规定,申报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必须符合一定范围和条件。这其中包括: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从事生产经营和服务业3年以上;实施卓越的质量管理经营模式,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已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行业体系认证;认真贯彻实施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且近3年来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位居省内同行业前列;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且品牌优势突出,社会美誉度高;符合产业、环保、安全生产、能源、质量等政策;取得国家规定应取得的相关证照;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潘建木告诉记者,市长质量奖的评审是优中选优,评审全程不会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接受任何涉及评审的接待。评审工作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程序,将整个评奖过程分资格审查、指标公示、社会满意度测评、材料评审、现场评审、集体审议等程序。“为了保证评审的公平、公开、透明,我们还将对现场评审结果进行监督抽查。”
据介绍,对获得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市政府将授予市长质量奖奖杯、证书,对首次获奖企业给予每户5万元奖励,向社会公布获奖企业名单,并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省政府质量奖的评选。“获奖企业还将有权通过市长质量奖的荣誉进行产品宣传和推广”。
目前,首届遂宁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前期工作已全面拉开,已有48家企业参与争创市长质量奖并导入《卓越绩效评价准则》,22家企业已向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申报材料。下一阶段,市质量战略办将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现场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