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行政审批局关于蓬莱镇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标段)节能评估审查的批复
大行审许可〔2021〕13号
大英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蓬莱镇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标段)
节能评估审查的批复
大英县恒创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查蓬莱镇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标段)节能报告的请示》收悉。根据国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关于蓬莱镇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标段)节能评估报告书评审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节能评估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蓬莱镇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标段)。
(二)项目业主
大英县恒创实业有限公司。
(三) 建设地址
遂宁市大英县城东蓬莱镇片区梨子坝地块。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255.99㎡(13.88亩),建筑设计面积35363.95㎡,地块容积率2.56、绿地率30.05%,内容包括1栋多层商住楼、2栋高层住宅及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
该项目总投资9536.69万元人民币。
(六)行业类别
房地产。
(七)审核类型
审批。
二、项目用能总量及种类评价
该项目主要能耗为电力、天然气,耗能工质为自来水。其中,年耗电105.40万千瓦时,折合标煤(当量值)129.53吨;年耗天然气11.77万立方米,折合标煤142.98吨;年耗自来水6.91万立方米,折合标煤5.92吨。本项目年综合能耗折合标煤(当量值)272.51吨。项目选用能源品种合理,能够满足项目节能要求。
三、评估结论及建议
1.该项目选用能源品种合理,能够满足项目运行需要。
2.能源供应有可靠保障,项目建成后对所在地能源供应影响较小。
3.建议项目业主采取多种措施,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加强节能管理,把项目节能降耗工作落到实处。
四、审查意见
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四川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法律、规范要求,用能种类和总量合理,节能设计规范,节能评审合格。
希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节能规范和措施做好项目设计和施工工作,全面落实节能措施,确保节能达标,否则该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大英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