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成效明显
今年以来,为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管理,维护生态安全,旺苍县林业局始终坚持“加强资源保护,积极训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
一是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公民保护意识。年初,各乡镇林业站、米仓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林产有限公司、县国营林场在醒目位置书写宣传标语400余幅,县林业局森林警察大队出动宣传车重点对北部山区万家乡、万山乡、水磨乡、英萃镇、五权镇等17个乡镇进行了保护野生动植物法律、法规宣传,在城区举行法律、法规宣传服务咨询3次,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林资源管理股工作人员把印好的宣传资料***送到酒店、饮店业主手中进行宣传,由于宣传到位,公民自觉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进一步得到了提高。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2009年,县林业局在充实了林政资源管理人员的同时,县森林公安局成立,理顺了执法机构,壮大了执法队伍。对基层林业站、米仓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进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执法培训,提高了行政执法能力,对全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切实履行依法执法职能。县林业局从抓源头管理着手,对重点保护区域设点布控,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查处。依靠人民群众力量、群集群保,形成庞大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群体,使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森林公安机关形成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对乱捕、乱猎,违法采挖、非法出售、非法收购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威慑震动,使野生动植物案件同比大幅下降,野生动植物得到了强有力保护,野生动植物多样性得到了巩固和繁衍。
四是加强野生动植物管理,切实规范从业行为。年初,组织林政、公安,邀请工商、税务两家执法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县城内酒店、饭店、集贸市场、园艺场、花木市场、重点乡镇的饭店、市场、门市部依法进行清理排查、对没有《野生动植物经营许可证》的业主进行查处或取缔,并对无《野生动植物训养繁殖许可证》训养野猪的业主进行了处罚教育,并限令办理《野生动物训养繁殖许可证》,规范了从业行为,野生动植物得到了合理的开发利用。(旺苍县林业局 伍开林 蔡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