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四强化扎实开展2009冬季征兵政审工作
为确保我县2009年冬季征兵政审工作的顺利进行,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今冬征兵工作任务,县公安局强化四项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征兵政审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行局长过问、主管副局长亲自抓、派出所所长具体负责落实的工作制度;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建立了由派出所长任组长的征兵政审组;及时制定了《关于加强2009年度征兵政审工作的通知》,对政审工作的工作措施、方法、步骤与要求等进行了认真的安排和部署,为保障全局征兵政审工作有序、统一、高效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培训提高。为确保征兵政审质量,专门举办了政审业务培训班,组织治安大队、各派出所相关领导和民警认真学习《征兵政审法规政策汇编》、《兵役法》、《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等有关征兵规定。邀请县人武部征兵工作负责人来县局,结合往年征兵部队信息反馈及经验、教训详细讲解政审工作细节及要求,切实增强政审民警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强化责任落实。要求相关部门和民警认真按照政审把关“六过滤”、“六不征”的要求,严格抓好应征青年的政审和对异地应征青年的情况调查,逐级签订《征兵政审工作责任书》,明确职责,实行逐级把关、双人双审负责制,明确派出所所长为辖区政审第一责任人,调查民警为第二责任人,将政审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实行责任倒查制,规定凡因政审原因发生退兵的单位及单位负责人、政审人员一律取消当年一切评先资格,并向县局作检讨,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强化“阳光作政审”。多渠道向全社会公布公安政审的内容、程序、要求及注意事项,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各辖区负责人、政审民警名单以及参审对象基本信息,向全社会作出“阳光政审”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公开、廉洁、高效行政,实现依法政审、廉洁政审、阳光政审,杜绝政审腐败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