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山区加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力度
10月23日,船山区召开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业务培训会,以提高政府项目建设管理服务水平,确保项目高效、廉洁推进。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金兵主持,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税清亮提出廉洁要求。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和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项目负责人参会。
王金兵分析指出,2015年前三季度我区新开工建设项目66个,总投资268.59亿元,要确保实现全年新开工项目达到88个、总投资306亿元的目标任务,还有不小的差距。这次培训对落实我区第四季度经济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全年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具有重要促进意义。
王金兵同时强调,今年省委巡视组对船山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我区排查发现,有项目审批前置条件不齐全、甚至有边设计、边招标、边施工的“三边工程”。有的单位随意拆分项目、扩大规模,致使投资翻倍、超概算。有的项目虽已竣工,却迟迟不决算、不审计。这些问题暴露出我区在项目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和漏洞,表明部分领导、干部在项目建设管理上知识匮乏,造成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履职不到位。在项目管理上,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按程序办事。各相关负责人、各单位要潜心研读、深入组织学习中、省相关法律法规和区政府出台的《遂宁市船山区重大项目推进消极作为问责办法》等一系列项目管理办法,切实解决“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
王金兵强调,加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项目未经审批立项,严禁开工建设,严禁进行后续程序;项目主管部门必须依法从严监管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按时竣工验收,履行法定手续,如不能按期竣工验收,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向区政府作出书面解释;区发改、财政、审计局要严把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未经项目审批部门审批,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内容的,区财政局不得拨付资金,区审计局不予审计,同时要启动问责程序。
税清亮通报指出,自2013年以来,船山区共查处14件涉及招投标、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案件,党政纪处分12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在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工程审计等四个方面还存在不同程度的违纪违法行为。对此,全区涉及项目的单位要深入自查自纠、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立说立行、立纠立改。存在问题的要主动上报,视其情节可以酌情从轻处理。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收手、不收敛,继续顶风违纪违法者,坚决从严查处。
税清亮强调,依法办事是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底线,一是要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二是要严格执行项目概算调整和工程变更审批程序。在项目管理工作中,要始终树立廉政风险意识,时刻警醒、防微杜渐。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要划定底线,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真正做到风险早预防、危险早消除、问题早处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努力把所有的工程项目建为精品工程、安全工程、廉洁工程。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分工,狠抓落实。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盯住平台开发、交通、环保、水利等重点领域,招投标、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工程结算等重点环节,项目审批、项目推进、资金管理、工程审计等重点岗位,综合运用各种检查手段,增强监督实效。要选择一批投资额大、关注程度高、关系民生的项目,特别是扶贫项目作为重点,开展同步监督,全程***,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违纪违法行为和腐败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