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第一次联络员会议
7月22日上午,黔西南州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第一次联络员会议在州民政局五楼会议室召开,研究部署全州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会议由州未保办主任张鸿同志主持,全州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34家委员单位联络员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州未保办常务副主任查世海同志传达学习《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黔西南州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通知》(州党办函〔2021〕12号)、《州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未保办关于做好当前和暑期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州未保函〔2021〕2号)、《州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州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州未保发〔2021〕1号)和州未保办“工作提示”等文件精神,对近期全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上,州未保办主任易菊同志传达学习了全省、全州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精神。
最后州未保办主任张鸿同志就如何开展好全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各委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州关于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要求,扎实抓好抓实全州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二是要及时建立未保办联络员制度。由州未保办牵头,及时制定联络员会议制度,并建立工作调度联络群,方便今后未保工作的联络和统筹调度。三是要列出责任清单。根据《全州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总体方案》和州未保办《工作提示》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列出清单,按照清单抓好工作落实,7月27日全州各委员单位将工作专班组建和工作方案报州未保办。四是及时建立“五级联动”摸排工作机制和监测预警工作机制。五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各委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及时将本单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推进情况等报州未保办,实现信息共享。六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实际,将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纳入统筹,切实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工氛围。各委员单位开展的宣传情况要及时报州未保办。七是要严格考核。根据省未保委的工作要求,结合全州工作实际,要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各单位平安建设的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