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晴副主席率队赴新寨河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暨贵州生态日巡河活动
6月15日,州政协副主席陈晴率队赴新寨河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暨“贵州生态日”巡河活动,县、乡两级河长,州、县(市)河长制责任单位负责人,州、县(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部分煤矿负责人等共计30余人参加。
上午10:30,陈晴副主席一行抵达兴仁市下山镇,从新寨河源头厂头村开始巡河,沿途重点查看详细了解荣阳煤矿、黔山煤矿、兴民煤矿污水处理排放以及河道保洁、垃圾清运等情况,巡河直至下游晴隆县紫马乡屯上村团坡桥。巡河结束后,在下山镇政府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联席会议。
会议由州统计局四级调研员徐芝青同志主持。会上,首先传达学习了《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指导意见〉的通知》(黔河湖长办〔2020〕1号)、《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转发〈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河湖长办〔2020〕2号)、《贵州省总河(湖)长令第3号》、《贵州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贵州生态日”“保护母亲河 河长大巡河”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黔河湖长办〔2020〕8号)等文件精神;然后听取了县市、乡镇河长近期河长制工作推进、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等情况汇报;第三,州、市相关职能部门就联合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最后,陈晴副主席就下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守生态发展两条底线。要进一步加强上级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及河长制相关文件的学习,充分认识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积极践行***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环保优先原则,企业在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同步建设相应环保设施,生态环境局、工科局等部门要加大企业的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力度,坚决消除粉尘、废水等污染隐患。二要认真履职尽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乡镇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作为,在河长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多措并举、齐抓共管,进一步加大涉河污染源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三要严格依法巡查,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用法治手段和思维处理新寨河治理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煤矿企业服务指导,在巡查中发现破坏水生态环境的问题,要依法依规联合查处,针对长期停产的荣阳煤矿井下废水直排问题,市工科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要主动与企业沟通,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利用国家煤矿整合补偿最后“窗口期”,尽快拟定处置方案报市政府审批;针对在技改的黔山、兴民等煤矿,要服务监管到位,督促企业建设并运行相关环保设施,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陈晴副主席组织召开2020年新寨河治理联合执法检查暨“贵州生态日”巡河联席会议
陈晴副主席一行实地查看黔山煤矿、兴民煤矿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陈晴副主席一行实地查沿途河段保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