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强监管百日攻坚行动第三督查组组长、州政协副主席陈晴率相关人员到煤矿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3月2日,黔西南州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强监管百日攻坚行动第三督查组组长、州政协副主席陈晴带领州政协、州委督查局、州应急局和州能源局相关人员到贞丰县、兴仁市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督查组一行抽查了贞丰县大石堡、绿荫塘煤矿和兴仁市振兴、旭东煤矿等4个煤矿。
督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查阅煤矿相关资料等方式逐矿开展检查,主要检查了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责任和隐患排查治理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每到一矿,均组织召开由县市政府、政协领导、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及煤矿管理人员参加的会议,反馈检查存在的问题并要求煤矿抓好整改落实。
在各煤矿反馈会上,针对当前疫情防控特别时期和全州煤矿安全生产形势,针对煤矿企业,陈晴组长要求:一是必须按照省州县关于煤矿疫情防控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千方百计保证防控物资到位并抓好矿工的防控管理工作。二是要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抓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要认真吸取安龙县广隆煤矿“12·16”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抓好煤矿瓦斯治理等工作。针对县市政府及监管部门,陈晴组长要求:一是要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对已正常复产复工的煤矿要选派责任心强、懂技术、会监管的驻矿安监员驻进煤矿,充分发挥驻矿监管的前沿岗哨作用。对准备复工复产的企业要抓好监督、指导和严格验收,确保煤矿在不降低安全标准的前提下尽快复工复产。二是疫情期间,要对各煤矿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监督、指导和搞好服务等相关工作,确保煤矿不受疫情影响能正常生产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