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调查显效率严管基金保安全
近日,贞丰县人社局接群众实名举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患者龙某,因交通事故导致外伤,伪造外伤证明骗取医保报销。
经核实,龙某系安龙县人,因婚嫁至贞丰县挽澜镇,2011年至今仍在安龙县参保。贞丰县人社局立即与安龙县人社局联系,随后两地医保中心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对该举报事项进行详细调查。
调查小组首先到龙山镇人社中心提取龙某报销的原始资料(包括***、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外伤证明等),随后到龙山镇下坛村和贞丰县挽澜镇调查走访,得到当地政府和村干部的大力支持,寻访到当事人龙某及其家属。调查小组工作人员对其耐心解释相关医保政策,并明确指出按政策规定:“因交通事故由第三方承担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经过调查组耐心细致的解释,龙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即表示,将尽快筹集资金归还由医保基金已报销的款项。
9月30日,经安龙县医保中心确认,龙某因伪造外伤证明所得医疗报销款项11173.40元,已悉数归还至安龙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专户。此次调查是贞丰县医保管理部门首次与临县进行联合调查,两县医保经办人员紧密联系,默契配合,高效办公,累积经验,更好地维护了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管理好了参保患者的“救命钱”!维护了参保人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