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质监局认真开展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清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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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3日发表
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内监督,加大贯彻执行党规党纪力度,州质监局于9月中旬认真开展了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清查工作。
此次清理工作是根据中央、省、州要求开展,清理的对象是退(离)休领导干部,清理的时限是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24日。州质监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清理工作,局党组要求:要把中央、省、州纪委关于《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黔组发〔2014〕11号精神传达到第每一个退(离)休干部,每一个退(离)休干部都必须认真如实汇报填写《干部退(离)休后在社会团体兼职自查情况表》,人事教育科必须按时上报清理工作情况,全体退(离)休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中央、省、州关于兼职取酬的有关规定。经清理目前我局27个退(离)休干部不存在违规兼职取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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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5 17:40:5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