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完善医疗扶贫政策对特定人群实施几减免几优先
黔西南完善医疗健康扶贫政策,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助力同步小康,出台文件(州卫计发﹝2017﹞24号),从7月1日起,“特定人群”凭有效身份证件,在全州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看病就医,可享受几减免几优先。
特定人群包含全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农村二女结扎户、农村独生子女户和特殊家庭户家庭成员。
文件规定,特定人群享受减免费的政策有:减免普通门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查费,门诊注射手术费,门诊换药手术费,输液二次以上换药费,常规护理费,体温、血压、脉搏等监测费;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专家到基层开展会诊手术时,对特定人群减免下派专家会诊费、手术费和出诊费。
根据文件要求,所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全州公立医院住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各级医院对特定人群就医,符合开通绿色通道的,必须开通绿色通道,优先诊疗,优先住院,优先安排床位,简化诊疗流程,方便患者就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特定人群子女报考本科(大专)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按属地管理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为全州计生特殊家庭和农村计生“两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购买商业保险,由商业保险支付住院时产生的生活护理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的留守儿童,在“三重医疗保障”上,给予优先。
州卫计委党组书记、主任梁龙甫强调,特定人群属于弱势群体,自身发展能力差,部分家庭出现因病致贫返贫,完善医疗扶贫政策,就是让特定人群优先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帮助其脱离贫困,与全国同步实现小康。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文件要求,承担社会责任,落实文件精神,从7月1日起,全面兑现减免优先政策,让特定人群享受医改红利。州卫计委将组建督查组,到各县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州医院、州中医院、州妇幼保健院开展督导抽查,对落实不力的医疗机构,全州点名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