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民政局全力整改民政系统环保问题
根据兴仁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在县环保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兴仁县民政局迅速行动,全力整改民政系统环保问题。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是及时召开局党组会,专题安排部署环保整治工作。5月5日下午召开了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关于“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等重要论述,学习上级相关环保工作文件,切实提升领导班子成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照我县存在的环保问题,班子成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不足,针对民政所属办公区域和县殡仪馆、县烈士陵园和民政在建工程环保问题进行认真梳理,进一步明确了整治内容、整治重点、整改时限。
二是利用每周集中学习时间,5月9日上午组织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全面系统传达了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对民政系统抓好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要求要结合平时业务工作开展时时检查和整治。要求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环境卫生整治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格局,确保防治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明确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内容、任务、责任区分和具体要求,在民政系统全面展开环境卫生和大气污染整治工作。
二、迅速行动,多措并举,全力整改
一是加速推进县殡仪馆整改。一是加强协调商讨殡仪馆尾气处理设备解决办法,同步开展殡仪馆尾气处理工作,按照程序全力推进。二是迅速与尾气处理设备厂商进行了联系,了解掌握设备生产,加速推进环境卫生和尾气排放整治工作,根据任务分工抓紧运作。
二是加速推进局属单位和县烈士陵园及民政在建工程的卫生整改。重点对县社会福利院、救助站的环境卫生、包括室内外卫生进行全面清扫,及时清除办公区域小广告和乱张贴现象;对殡仪馆烟花燃放进行禁止、对鞭炮进行集中规范燃放,对烈士陵园进行全面清扫并形成常态化,适时对所属区域绿化进行修剪修饰,确保民政所属区域环境优美,卫生清洁。
三、加强宣传,强化督导,严格问责
一是强化舆论宣传。把学习******关于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论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列入民政系统学法用法内容,加大大气污染防治等环保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力度,使民政干部职工深刻认识环保问题的严肃性,抓好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民政系统的环保意识。县殡葬执法队、县殡仪馆等单位要面向社会公众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和我县烟花爆竹燃放有关规定,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殡葬祭祀方式和习惯,营造“大气污染防治人人有责,做好大气污染防治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共同改善全县空气环境质量。
二是强化督导。对局属单位油烟和环境整治等情况适时进行督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整改标准、措施、时限,痛下决心,一抓到底,不留死角。
三是从严惩处。对在污染防治工作中行动迟缓、推诿扯皮、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治任务、影响整治工作效果的单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及时在民政系统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