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多部门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动
近日,从安龙县林业局获悉,安龙县检察院根据州检察院、州环保局、州工商局、州林业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联合县市监局、县森林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动,并取得明显成效。
在这次行动中,安龙县检察院、县市监局和县森林公安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5名,对县城区周边花鸟市场、饭店酒店、野生动物集散地、养殖场进行突击检查和巡查。共突击检查花鸟市场5家、饭店酒家5家、菜市场2处,在城区1家花鸟市场和2家饭店查获野生动物活体54只(斑鸠24只、竹鸡16只、野鸡3只、喜鹊9只、蛇3条)、死体野生动物171只(房雀155只、果子狸6只、小山鸡10只)。对现场查处的活体野生动物,执法人员当即予以放生回归大自然,死体野生动物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焚烧掩埋,3家业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分别予以行政处罚。
通过此次行动的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对生态环境、野生动物保护的总体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执法人员人手不够的短板得到了有效克服,为生态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示范作用。